2012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和福州海外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公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将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0月28日-11月3日共同开展“2012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系列活动,并于10月31日上午举办“福州海外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暨创业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截止10月10日,已确定邀请159名的海外人才携项目来榕参加对接洽谈会(见附件)。为促进人才与项目的有效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和市直单位要紧密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农村建设、循环经济、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认真组织所在地区或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项目对接工作。我市将于近日召开各有关部门的人才项目对接工作协调会。

  二、对海外留学人才及项目有合作意向或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与海外留学人才面对面洽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前期沟通和后期对接。无须任何费用,也不要求一定要对接成功。

  三、对接成功的人才项目将获得以下相关配套措施支持:

  1、可向市公务员局人才引进处申报中央“千人计划”(奖励100万)、省“百人计划”(海外人才200万、国内人才100万、团队300万)或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至少20万住房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

2012欧洲·宁波周海外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通知

一、慕尼黑洽谈会:

地点: 慕尼黑火车总站附近的Maritim酒店

Maritim Hotel München, Saal Maritim, 1. Untergeschoss, Goethestr. 7, 80336 München
时间: 2012年10月 20日星期六上午10:00

二、柏林洽谈会:

地点: 柏林市中心的Alexander Plaza酒店

Hotel Alexander Plaza, Raum Kuckei, Rosenstr. 1, 10178 Berlin-Mitte
时间: 2012年10月 21日星期日下午15:00

2012欧洲·宁波周海外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通知

主办单位:宁波市人才办、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和“全球高端创业创业团队引进3315计划”,加快宁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宁波市人才办、宁波市人社局将在“欧洲·宁波周”期间举办“2012欧洲·宁波周海外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

广东省第四届“百名海外专家南粤行”活动公告

主办:中国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外国专家局

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6日

地点:广州

广东省是中国第一经济大省,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已具备独特的区位优势、成熟的市场机制、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四年稳居全国第二。当前,广东省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急切期盼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参与和合作。为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将于今年12月举办第四届“百名海外专家南粤行”(以下称“南粤行”)活动,诚邀100名左右有意到广东工作、创业或技术交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参加活动。

一、举行“南粤行”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形式

广东省第四届“南粤行”活动,定于2012年12月3日至6日(3日报到,6日结束)在广州举行。参加“南粤行”活动的海外人才将分成若干小组,分赴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创业园区等进行对接交流、项目洽谈和参观考察,然后集中进行大会交流,共同分享考察、洽谈成果。

二、报名参加“南粤行”活动的条件

2012年苏州“海鸥计划”申报公告

  苏州市人社局消息,为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2012年苏州市“海鸥计划”项目已启动申报,三类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苏进行项目研发、技术合作,单个人才(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一、申报对象

  “海鸥计划”申报对象为柔性引进的海外智力,主要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引进的海外人才。该类对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中明确的每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苏工作时间(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范围

  “海鸥计划”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三类:(1)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2)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3)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扶持政策

2012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自主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共同指导下,在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支持下,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和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将具体承办“2012(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目的

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一)提升创新创业水平。通过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提升新时期创新创业水平。

(二)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精神,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创新创业的高潮,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探索科技与文化的结合,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互动方式,宣传创新创业人物,树立创新创业品牌,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2012年福建(厦门)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公告

“2012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简称“海创周”)活动将于2012年10月30日-11月3日召开,厦门市将开展面向海外留学人员征集高层次人才与项目活动,并在“海创周”期间举办“2012年福建(厦门)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简称“留洽会”)。欢迎广大海外留学人才报名参会,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10月30日 福州报到;

10月31日 福州参加“海创周”的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11月1日 统一乘车到厦门;

11月2日 参加厦门市的“留洽会”,举行厦门市双百计划、各类园区政策推介、厦漳泉人才与项目对接考察;

11月3日 上午会议结束。

二、留洽会重点

厦门“留洽会”的重点是厦门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与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人才与项目。

三、报名要求

原则上应取得海外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国外大学、企业或研究机构担任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重点邀请在产业、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海外华人专才或台湾人才。

四、报名方法

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竞赛活动公告

  为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和为闽服务,促进人才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和落地福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会同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于11月上旬举办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竞赛活动。

  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竞赛活动内容包括:

  一是发布福建省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技术需求信息,通过海外人才联络处(工作站)、海外留学人员社团组织留学人员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赛;

  二是面向福建省内有关科技园、创业园、软件园以及企事业单位推介参赛创业项目,园区或企业与海外留学人员通过网上沟通达成对接意向;

  三是根据对接意向,邀请园区负责人、风险投资机构、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已有对接意向的海创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参加创业项目答辩的名单;

  四是邀请入围的海外留学人员来闽参加创业项目答辩会,由评审委员会通过答辩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定竞赛获奖名单;

  五是举行对接推介洽谈会暨颁奖仪式。

2012东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公告

  为加快东莞市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好地汇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东府〔2009〕58号)精神,现就如下:

  一、重点扶持领域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紧缺急需人才,特别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原则上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或领军人才的自主创业企业需成立5年以下;拟建企业的领军人才自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

2012北京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千人计划”,加快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紧密围绕全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延揽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制定专项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下称“海聚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全市每年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一批高素质的海外留学人员,在创新创业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年度任务

根据海外人才岗位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工作类、创业类两类。以基本符合“海聚工程”高层次人才申报评选条件为标准,将工作类海外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两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通过培养,逐步成长为高层次人才。

经全市有关单位提出人才需求、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汇总,2012年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共提出226个工作类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325个工作类海外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岗位,将定向引进551名工作类海外人才。

同时,大力优化重点产业功能区、高端产业新区的创业环境,以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为突破口,引进和聚集135名左右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任务分解

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分口落实引才任务,具体数量如下:

2012年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根据《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细则>等9个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台市委办〔2011〕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实施工作,特发布2012年“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一、申报对象

1、高层次创业人才

高层次创业人才主要是指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50万元以上)在台州自主创业、兴办企业,并能引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军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每年在台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2)有创业创新工作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拥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创业团队。

创业项目投入在2000万以上(不含技术入股),或特别优秀的海外创业人才,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2、高层次创新人才

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