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2012东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公告

  为加快东莞市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好地汇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东府〔2009〕58号)精神,现就如下:

  一、重点扶持领域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紧缺急需人才,特别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原则上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或领军人才的自主创业企业需成立5年以下;拟建企业的领军人才自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