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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doc

2012年福建(厦门)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公告

“2012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简称“海创周”)活动将于2012年10月30日-11月3日召开,厦门市将开展面向海外留学人员征集高层次人才与项目活动,并在“海创周”期间举办“2012年福建(厦门)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简称“留洽会”)。欢迎广大海外留学人才报名参会,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10月30日 福州报到;

10月31日 福州参加“海创周”的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11月1日 统一乘车到厦门;

11月2日 参加厦门市的“留洽会”,举行厦门市双百计划、各类园区政策推介、厦漳泉人才与项目对接考察;

11月3日 上午会议结束。

二、留洽会重点

厦门“留洽会”的重点是厦门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与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人才与项目。

三、报名要求

原则上应取得海外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国外大学、企业或研究机构担任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重点邀请在产业、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海外华人专才或台湾人才。

四、报名方法

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竞赛活动公告

  为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和为闽服务,促进人才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和落地福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会同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于11月上旬举办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竞赛活动。

  2012年福建(福州)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竞赛活动内容包括:

  一是发布福建省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技术需求信息,通过海外人才联络处(工作站)、海外留学人员社团组织留学人员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赛;

  二是面向福建省内有关科技园、创业园、软件园以及企事业单位推介参赛创业项目,园区或企业与海外留学人员通过网上沟通达成对接意向;

  三是根据对接意向,邀请园区负责人、风险投资机构、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已有对接意向的海创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参加创业项目答辩的名单;

  四是邀请入围的海外留学人员来闽参加创业项目答辩会,由评审委员会通过答辩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定竞赛获奖名单;

  五是举行对接推介洽谈会暨颁奖仪式。

2012东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公告

  为加快东莞市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好地汇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东府〔2009〕58号)精神,现就如下:

  一、重点扶持领域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紧缺急需人才,特别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原则上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或领军人才的自主创业企业需成立5年以下;拟建企业的领军人才自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

2012北京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千人计划”,加快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紧密围绕全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延揽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制定专项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下称“海聚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全市每年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一批高素质的海外留学人员,在创新创业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年度任务

根据海外人才岗位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工作类、创业类两类。以基本符合“海聚工程”高层次人才申报评选条件为标准,将工作类海外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两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通过培养,逐步成长为高层次人才。

经全市有关单位提出人才需求、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汇总,2012年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共提出226个工作类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325个工作类海外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岗位,将定向引进551名工作类海外人才。

同时,大力优化重点产业功能区、高端产业新区的创业环境,以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为突破口,引进和聚集135名左右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任务分解

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分口落实引才任务,具体数量如下:

2012年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根据《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细则>等9个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台市委办〔2011〕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实施工作,特发布2012年“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一、申报对象

1、高层次创业人才

高层次创业人才主要是指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50万元以上)在台州自主创业、兴办企业,并能引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军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每年在台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2)有创业创新工作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拥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创业团队。

创业项目投入在2000万以上(不含技术入股),或特别优秀的海外创业人才,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2、高层次创新人才

2012年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人才集聚推动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现就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以下简称“580计划”)2012年度人选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学科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重点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文化创意等专业高端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

二、遴选名额与申报类型

2012年度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遴选总名额为20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

2012厦门第四批海内外引才“双百计划”申报公告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创新型城市和人才特区建设,厦门市于2010年制定出台《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大力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两个政策文件,计划用5-10年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300名领军型创业人才(简称“双百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厦门市第四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0年7月1日以后来厦门工作、创办企业的,或有意来厦门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文化创意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

1、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者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不低于其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或担任知名国际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的科技创业人才;

2012镇江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公告

2012年,宁波市镇江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公告已于近日发布,主要针对海外创业人才及创新人才的引进,具体的内容安排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镇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从事创业创新,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或项目,在镇江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

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以及镇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条件

(一)创业人才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镇海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镇海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镇海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施产业化;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创新人才条件

2012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申报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现就做好2012年度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市级以上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1、自主创业人才(A类)

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第七批北京市留创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公告

根据《关于201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将于近期开展第七批(2012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七批(2012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中有关申报人员、申报条件、提交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关于201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提交材料中,如企业未作验资报告可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替代。

二、第六批(2012年第一批)初审合格但未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可直接参加此批答辩,不必再次报送申报材料。第六批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可参加此批申报。

三、第七批(2012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6日。

注:申报具体要求可以在“2012年北京市留创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公告”中查看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靖 霍丹丹(网络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82484907 58540578(网络技术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zhfw@8610h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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