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信息

  • Deprecated function: Return type of DatabaseStatementBase::execute($args = [], $options = []) should either be compatible with PDOStatement::execute(?array $params = null): bool, or the #[\ReturnTypeWillChange] attribute should be used to temporarily suppress the notice in require_once() (line 2244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database/database.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Return type of DatabaseStatementEmpty::current() should either be compatible with Iterator::current(): mixed, or the #[\ReturnTypeWillChange] attribute should be used to temporarily suppress the notice in require_once() (line 2346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database/database.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Return type of DatabaseStatementEmpty::next() should either be compatible with Iterator::next(): void, or the #[\ReturnTypeWillChange] attribute should be used to temporarily suppress the notice in require_once() (line 2346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database/database.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Return type of DatabaseStatementEmpty::key() should either be compatible with Iterator::key(): mixed, or the #[\ReturnTypeWillChange] attribute should be used to temporarily suppress the notice in require_once() (line 2346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database/database.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Return type of DatabaseStatementEmpty::valid() should either be compatible with Iterator::valid(): bool, or the #[\ReturnTypeWillChange] attribute should be used to temporarily suppress the notice in require_once() (line 2346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database/database.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Return type of DatabaseStatementEmpty::rewind() should either be compatible with Iterator::rewind(): void, or the #[\ReturnTypeWillChange] attribute should be used to temporarily suppress the notice in require_once() (line 2346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database/database.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strlen(): Passing null to parameter #1 ($string) of type string is deprecated in drupal_random_bytes() (line 2268 of /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bootstrap.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strpos(): Passing null to parameter #1 ($haystack) of type string is deprecated 在 url_is_external() (行 2393/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common.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str_replace(): Passing null to parameter #3 ($subject) of type array|string is deprecated 在 url_is_external() (行 2395/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common.inc).
  • Deprecated function: ltrim(): Passing null to parameter #1 ($string) of type string is deprecated 在 url() (行 2311/homepages/32/d183506926/htdocs/MyDiss/dr722/includes/common.inc).

杭州市上城区“1211”计划项目征集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浙委办〔2009〕73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0〕35号)精神,围绕上城区“五主多副”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向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及其衍生行业、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倾斜,用5年时间,大力引进和培养带项目、带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个;力争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领军型人才20名(其中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及杭州市“521”计划条件的5名左右);大力引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10家,海外留学人才100名。

为推进实施“1211”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上城区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申报条件

引进的海内外领军型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引进后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所在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上城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海外领军型人才

1、掌握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饮料、电子信息、智能仪表等上城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及其衍生行业、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技术,或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良好市场潜力(预计三年内有税收贡献,年销售收入有望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符合上城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2、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人选等海外领军型人才。

3、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4、在世界500强海外企业、海外著名金融机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或设计师事务所、文化工作室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二)国内领军型人才

1、掌握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饮料、电子信息、智能仪表等上城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及其衍生行业、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技术,或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良好市场潜力(预计三年内有税收贡献,年销售收入有望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符合上城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2、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等优秀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内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

4、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5年以上在大型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金融机构、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并掌握先进技术,取得突出业绩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

5、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我区紧缺急需的其他海内外领军型人才可采取个案研究的办法引进。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在引才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二、资助政策

(一)创业支持

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A类、B类和C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上不封顶。

1、A类项目

(1)创业资助资金。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创业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500 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给予3年最高30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2、B类项目

(1)创业资助资金。给予最高100 万元的创业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300 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给予3年最高20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C类项目

(1)创业资助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200 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给予3年最高15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4、兑现方式

(1)创业资助资金。企业在上城区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到位后,创业项目经评审、审定后,按照A 类、B 类、C 类项目的不同标准,三个月内拨付第一期30%的创业资助资金;企业实际项目支出与创业资助资金总额同等后,根据企业提供的发票凭证和审计报告,及时拨付剩余部分的创业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根据贷款的实际利率(以贷款协议为准),于每年5月、10月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合同和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由区人事局受理并会同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及时拨付。

(3)办公用房房租补贴。采取“先租后补”的形式,企业于每年5月、10月提出申请,提供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等相关材料,由区人事局受理并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及时拨付。已享受街道、科创中心、工业园区等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的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创业资助资金或贷款贴息,两者不能同时享受。

(二)生活保障

1、安家补助。引进并落户上城的“两院”院士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培养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的工作或服务协议的符合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条件的人选,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助。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工作证明或服务协议等相关材料,区人事局受理并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首次拨付应补助金额的50%,后按工作或服务期限逐年拨付。

2、住房补贴。给予符合上述引才条件的海内外领军型人才3年最高100平方米的公寓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最高5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成员的创业团队最高8万元/年·团队(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采取“先租后补”的形式,个人或团队通过所在单位于每年5月、10月提出申请,提交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等相关材料,由区人事局受理并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于及时拨付。

3、子女入学。引进的海内外领军型随迁子女要求在上城区入托、入小学和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集团化名校就读。每学期开学前3个月,由领军型人才(家长)向区人事局提交《上城区引进海内外领军型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区人事局审查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表交区教育局集中受理,区教育局在结合本人意愿、子女特征、居住地址等多方因素的基础上优先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家长持《上城区引进海内外领军型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到指定学校教导处报到。

安家补助与住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四)其他服务

在上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设立领军型人才服务平台,采取“窗口受理、委托授权、专人办理、限时办结”的方式,专门负责承接领军型人才人力资源、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服务申请。在做好政策咨询、承办和代办有关手续等服务的基础上,统筹协调科技局、发改局、招商局等相关部门将服务内容拓展到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工作服务上来。

企业和个人获得省、市、区其他同类财政资助(奖励)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上级有同类财政资助(奖励)并要求区财政给予配套资助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创新人才资格认定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相关申报材料,并组织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初审,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二)创业企业项目评审

创业企业项目评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增加,评审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征集认定。项目征集、申报工作开始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经历、项目计划书、知识产权证明等有关内容进行资格认定。

2、项目评审。资格认定后由区科技局在项目初审的基础上,按照产业门类分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出A、B、C 三类项目候选名单及资助等级建议(项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3、审核签约。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后,由区招商局对A、B、C 三类候选项目进行重点洽谈,明确项目落户及资助政策等事宜,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并通过相关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街道、区科创中心、区工业园区等与海内外领军型人才签订创业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4、媒体公布。创业企业通过相关网站和新闻媒体向海内外公布。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上城区引进海内外领军型人才资格认定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服务协议;

6、在世界500强或国际知名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

7、项目计划书;

8、项目可行性报告;

9、《创业项目申报表》.doc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新人才提交第1、2、3、4、5、6、7、8、9项材料;创业企业项目提交第1、2、3、4、7、8、9项材料。

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联系方式

杭州市上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杭州市光复路100号315室)

电话:85087906、87912516

Email:hzscrc@163.com

六、附件

附件1、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2、创业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