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海鸥计划”申报公告
苏州市人社局消息,为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2012年苏州市“海鸥计划”项目已启动申报,三类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苏进行项目研发、技术合作,单个人才(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一、申报对象
“海鸥计划”申报对象为柔性引进的海外智力,主要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引进的海外人才。该类对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中明确的每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苏工作时间(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范围
“海鸥计划”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三类:(1)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2)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3)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扶持政策
具体资助将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来确定。劳动报酬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 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25%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引智项目及单个引进人才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劳动报酬必须以引进人才在国内的纳税依据作凭证。外资企业聘用的海外人才原则上不纳入资助;在苏创办和领办企业的海外人才、已获得姑苏领军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基于公司和公司之间签订的技术派遣合同而引进的人员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时间、方法
申报项目须为2010年7月及以后完成或正在开展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书面材料上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申报网址为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http://www.rcsz.gov.cn/rcsz),网上申报分单位注册和项目及专家资金信息登记两部分,分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