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诚聘海外人才
华侨大学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是我校实施华文教育拓展和提升计划,加强华文教育学科建设,开展华文教育研究、学术交流和政策服务的专门研究机构,直属学校领导。
为加强学科建设,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于近期招聘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应聘加盟。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招聘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身体健康。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它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在华文教育研究、对外汉语教学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科学研究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发展潜力,对华文教育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有带领华文教育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5.有较强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项,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著。
(二)学术骨干
1. 从事华文教育、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及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的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及副教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并优先聘用。
2.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近五年发表多篇关于华文教育研究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二、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实行聘期协议年薪制,首个聘期一般为5年。
2.聘期内年薪20-50万人民币,受聘者如为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带头人或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待遇可面议。
3.提供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经费20-50万元。
4.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人民币40-60万元。
5.提供校内周转住房1套。
6.为学科带头人在人才选聘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根据其学术成就推荐参评“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闽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配套待遇。
7.如有需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配偶安排工作岗位。
(二)学术骨干
1.应聘者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单位编制专任教师(教学科研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2.按照《华侨大学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华大人〔2009〕33号)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相关引进待遇。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提交求职简历
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申请。请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并通过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等步骤提交应聘申请。
2.我校组织考核面试
3.办理录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
电 话:0086-595-22692546、22692370,
传 真:0086-0595-22692875,
E-Mail:hqursc@126.com